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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,差一點寫了一個很像文章分類的標題:"購物是種天性",其實這句話跟"消費是種罪惡"不太一樣,至少感覺第一句沒有很大的褒貶意味,可是第二句很明顯想表示出潛在的意見。購物的範圍較小,消費的涵意就較大,呵,我是這麼想的。
從小到大,全世界的人都認為女人是最愛逛街購物的物種,可是我一直都不同意,因為我不是,而且我遇到的男人比女人還更愛逛街更會購物。不過,不可否認的是,當我有了經濟能力之後,愛買東西的天性就顯現出來了;所以,不論男人女人,就是愛買就對了。
當初設定這個類別的時候,就是我經濟狀況最好的時候,當時的我,祗要是喜歡上的東西,不論任何理由,都讓自己開心地將它們購為己有;那時真的買了很多很多,買得很痛快,買得很過癮。而在設定這個類別的時候,就是買得過多,但又不捨得停手的時候,想讓自己產生些許的罪惡感,至少懺悔自己愛買的心。
不過,看來當時並沒有太大的懺悔之心,一篇文章都沒有,連類似記錄的痕跡都沒有,呵。現在想寫,希望可以分享自己擁有的一切物質,也回憶所有物質帶來的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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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戀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